病人的權利與義務

病人與醫療團隊充分合作是疾病治療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,醫病雙方瞭解病人的權利與義務,有助於良好的醫病溝通,使疾病能夠正確診斷,順使用最適當的方式治療。本院全體同仁,視病猶親,遵守著普世生命倫理及世界醫學聯盟的病人權利宣言,配合政府及全民健康局,竭盡全力,維持您的權利,提供人性化的優質醫療,打造健康和諧的醫療環境。

 

病人的權利

  1. 接受妥善照護與公平待遇的權利
  2. 接受適當醫療處置的權利
  3. 要求個人人格與價值觀受尊重的權利
  4. 要求個人隱私受保護的權利
  5. 醫療上知與被告知的權利
  6. 自我決定選擇與拒絕治療的權利
  7. 自費申請醫療文件資料的權利:對於醫療服務有任何不滿或意見或可提出申訴或建言
  • 申訴專線服務電話:02-29510932
  • 電子信箱:pcch@pcchh.com.tw
  • 填寫各樓層意見箱之意見表
 

病人的義務

  1. 守法:不借用他人身份或健保卡就醫;不要求醫事人員提供不實的資料或診斷證明。
  2. 尊重他人:尊重本院之醫療人員、其他病患及其家屬。
  3. 維護環境安全:不攜帶任何危險物品或法定違禁品到醫院。
  4. 主動告知:主動向醫事人員提供自身健康狀況、過往病史、過敏源、旅遊史、目前是否罹患傳染性疾病等其他有關詳情。
  5. 溝通合作:積極配合專業醫護人員之治療計畫,治療期間不迷信偏方、不服用未經醫師處方之藥物。配合醫師之安排辦理出院、轉院。
  6. 負責:妥善保管個人物品。遵守支付就醫所應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 。
  7. 愛惜公物:珍惜醫療資源,妥善利用醫院之各項設施。
  8. 遵守院內各項規定:配合醫院其他各項規定,例如住院佩戴手圈、感染管制措施、遵守探病時間、住院外出請假、院內禁煙、不大聲喧嘩、不推銷販售物品、垃圾分類等。